大家都知道,空中的交通是很繁忙的,每天都有數以萬計的飛機在天上飛,飛機上下間要保持1000呎,前後距離要保持3海里,當其中一項不符合時就會構成航管案件。
當飛機在起飛或是降落,甚至是在巡航的過程中有需要改變高度時,都必須向塔台回報,並且依照空管人員(ATC, Air Traffic Control)的指示,獲得許可之後才可以進行下一步的動作。但是到了某個高度之後,就會聽到塔台人員說:「請調到某個頻道和某個單位聯絡」,到底是要跟誰聯絡,大家有沒有聽得「霧煞煞」呢?
目前台灣的飛航管制單位分為台北區域管制中心、近場管制(終端管制台)、塔台管制(機場管制)
一. 區域管制:
目前台灣唯一的區域管制為台北區域管制中心(TACC, Taipei Area Control Center),空域範圍為東經1240~117.50,北緯290~210,是一片不規則的空域,與香港、馬尼拉、琉球等鄰近的區域管制中心保持密切聯繫,交換飛航資料及航機交管。
目前台北情報區內由國際航路13條,國內航路4條構成。
二. 近場管制or終端管制台(terminal approach control):
通常位於所服務的主要機場,管制範圍約在機場半徑60海浬,高度約2萬呎或2萬4000呎以下。主要業務為航空器的進場或離場的爬升或下降。目前台北情報區內有桃園(台北)、台中、高雄、花蓮、台東、馬公、金門共7個近場管制台。
三. 機場管制or塔台管制(tower control):
管制範圍已機場為中心,半徑5海浬內、高度3000呎以下的空域。當飛機關上艙門後,從開始後推、滑行道安排、跑道安排、起飛許可,以及進場的降落指示、跑道安排、滑行道安排都必須遵照塔台管制的指令直到抵達停機坪。
總結:飛機在地面時由機場管制指揮,起飛後會由機場管制交管給近場,過了其管制範圍後會交由區域管制,之後再交由進入的該區域管制,過了台北區域管制的範圍之後,就會轉交給另外一個區域管制。
文章參考:張有恆-航空運輸學
圖片摘自:民用航空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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